本報訊 記者金國建報道 2月19日,盤錦市衛健委連續發布兩則行政處罰公示,盤錦市中心醫院因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高壓造影注射器”、盤錦市大洼區人民醫院因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高壓造影注射器及附件”而雙雙受到警告處罰。3月31日,兩家醫院均表示已經進行整改。
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盤錦市中心醫院影像中心科在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間,存在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高壓造影注射器”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2025年2月17日,盤錦市衛健委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九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
盤錦市中心醫院官方網站顯示,該院是盤錦市建市以來投資最多、規模最大、功能最全、標準最高的集醫療、教學、科研、保健、康復于一體的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由五家醫院整合而成,年門急診量140萬余人次,年出院患者近8萬人次。3月31日下午,本報記者致電盤錦市中心醫院了解處罰之后的整改情況。醫院糾風接待室工作人員稱已經整改完畢,具體情況將由負責此事的一位醫院副部長給記者詳細介紹。截至發稿時止,本報記者未接到該院關于一次性醫療器械重復使用的詳細情況說明以及具體整改措施。
盤錦市衛健委發布的另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盤錦市大洼區人民醫院影像中心科在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間因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高壓造影注射器及附件”,同樣受到警告處罰。
3月31日下午,大洼區人民醫院糾風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市衛健委在審計過程中發現了“一次性使用高壓造影注射器及附件”重復使用情況,“以前我院醫護人員未注意到這些,警告發布第二天,我們就進行了整改,使用過的器械按規定進行處理”。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對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并記錄。